日前,华灿光电发布公告称,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(浙江)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0日收到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拨付华灿光电(浙江)有限公司第三批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》(义高新[2018]68号)的文件,同意拨付华灿光电(浙江)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批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,521.24万元,该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,公司已将此项补助在收到拨付通知批文时确认为当期收益。该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,具有可持续性。
华灿光电表示,公司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—政府补助》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,并划分补助的类型。与收益相关的补贴款4604.51万元,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税前利润产生的影响是4604.51万元。与资产相关的补贴款8689.31万元,将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,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分期计入损益。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税前利润产生的影响是480.53万元。